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增強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治理的通知》,從強化計劃管控、厲行節約集約、優化用海審批、堅持生態用海4方面提出12項步伐,進一步優化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治理。
近年來,我國海上風電工業穩步增長。2024年前三季度,我國海上風電新增并網容量247萬千瓦,累計并網容量達3910萬千瓦,占全球總容量50%,已成為全球最大海上風電市場。
自然資源部海域海島治理司相關賣力人介紹,生長海上風電關于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海上風電項目用海規模不絕擴大,近岸海域可開發利用資源趨于飽和,相關用海問題不絕顯現,此前政策已難以滿足實際用海治理需求。
《通知》結合目今工業生長和用海治理需要,旨在進一步規范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治理,提高海域資源利用效率,增強海洋生態情況?;?,增進海上風電工業連續健康生長。
在計劃選址上,《通知》強化計劃管控并對空間結構進行統籌安排,強調海上風電項目用海必須切合領土空間總體計劃和海岸帶專項計劃,海上風電場應在可再生能源用海區或兼容風電用海的功效區選址;嚴格限制在渤海中部等開發強度高、船舶交通流密集的海域計劃建設;嚴禁在生態?;ず煜叩戎匾舾瀉腿砣跎蚪峁?。
關于海上風電逐步從近海、淺海走向遠海、深海的生長趨勢,《通知》推進深水遠岸結構,細化海上風電場離岸距離和水深等要求,明確新增海上風電項目應在離岸30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結構。
為進一步提升海域資源利用效率,《通知》勉勵海域空間立體復合利用,支持在已確權的海洋油氣開發區、深遠海養殖區等已開發利用海域建設海上風電;勉勵接納“風電+”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實現“一海多用”,通過統一設計、統一論證,建設一定比例的網箱養殖、海上光伏、海浪能發電、制氫、儲能等設施。
上海交通大學海洋學院副研究員曾聰認為,“一海多用”既能夠最大化提升海上風電項目的經濟效益,又制止資源重復開發和太過開采,為海洋生態?;ぬ峁┲С?。《通知》強調統一設計和統一論證,在確保各項設施合理結構、提高海洋資源利用率的同時,也在探索更多更可連續的海洋經濟生長模式。(記者紀文慧)
文章來源:國家能源局